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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室簡介
主 任:賴明志、分機:501、E-mail:laimc@ltivs.ilc.edu.tw 實習組長:游宇聖、分機:511、E-mail:yuys@ltivs.ilc.edu.tw 實習組公務信箱:jobfly@ltivs.ilc.edu.tw 就業組長:林焰福、分機:512、E-mail:linyf@ltivs.ilc.edu.tw 電子科主任:曾葉強、分機: 502、E-mail:zengyq@ltivs.ilc.edu.tw 電機科主任:徐心詳、分機: 503、E-mail:hsuhh@ltivs.ilc.edu.tw 機械科主任:林仲淮、分機: 504、E-mail:linch@ltivs.ilc.edu.tw 汽車科主任:陳玉麟、分機: 505、E-mail:chenyul@ltivs.ilc.edu.tw 建築科主任:吳晨生、分機: 506、E-mail:wucs@ltivs.ilc.edu.tw 資訊科主任:沈明祥、分機: 507、E-mail :shanmh@ltivs.ilc.edu.tw 製圖科主任:謝偉迪、分機: 508、E-mail :hsiehw@ltivs.ilc.edu.tw 組 員:吳協諭、分機:522、E-mail:chenjs@ltivs.ilc.edu.tw 組 員:黃淑芬、分機:521、E-mail:huangsf@ltivs.ilc.edu.tw 組 員:林旻翰、分機:513、E-mail:linmh@ltivs.ilc.edu.tw 電子科技士:陳志憲、分機:502、E-mail:chenjs@ltivs.ilc.edu.tw 電機科技士:蔡來旺、分機: 515、E-mail:tsailw@ltivs.ilc.edu.tw 機械科技士:楊克文、分機: 514、E-mail:yangkw@ltivs.ilc.edu.tw 汽車科技士:葉哲麟、分機: 505、E-mail:yehjl@ltivs.ilc.edu.tw 建築科技士:許宏榮、分機: 516、E-mail:hsuhl@ltivs.ilc.edu.tw 資訊科技士:廖春禎、分機: 507、E-mail:liaocc@ltivs.ilc.edu.tw 製圖科技士:張俊龍、分機: 518、E-mail:zhangjl@ltivs.ilc.edu.tw 組織職掌 ※主任: 工業職業學校以配合國家經建發展,培養健全之工業基層人員為目標,除注重人格修養及文化陶冶外,並應: 一、傳授工業類科基的知識及實務技能。 二、建立正確的職業道德觀念。 三、培養自我發展、創造思考及適應變遷的能力。 ※ 實習組: 實習工作重點於校內實習教學計劃化、教學結果評量化、學生技能水準化、工場維護安全化。實習組經常業務如下: 一、落實實習教學,使學生能學有專長。 二、充實實習設備,並重視維護保養工作。 三、加強教學環境,督導工廠安全與衛生。 四、輔導學生技能競賽,鼓勵參與技能檢定。 ※ 就業組: 一、辦理在校生就業及升學意願調查,進行有關就業之輔導。 二、辦理畢業生就業及升學現況調查,以提供教育行政部門施政之參考。 三、辦理畢業生就業追蹤輔導,以供後期就業輔導之用。 四、加強產學合作及聯繫,開拓實習、工讀及就業機會。 五、辦理應屆畢業生就業輔導講座及安排參觀工廠,使其瞭解自我之生涯規劃。 六、加強與工廠、事業單位及就業輔導機構聯繫,提供就業機會。 七、接受公司行號委託代訓專技人才,以符合企業界之需求。 八、辦理宜蘭地區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之各項工作。 九、接受勞中辦委託辦理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術科測試工作。 十、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之學術科測試工作。 ※科主任執掌內容: 一、科教學相關計畫、規章及行政作業之擬訂與執行。 二、召開科教學研究會議、科教科書審查會議。 三、編列科實習教學設備預算,實習教學設備及材料之申購、驗收事宜。 四、科實習場域、專業教室佈置規畫,安全維護措施及設備器具保養,材料保管之督導。 五、協助校內各項有關計畫之撰寫與執行。 六、校內工科賽、全國賽、科展、專題製作競賽及其他專業競賽之分配。 七、統籌科專業課程規劃及課程排課等事宜。 八、辦理科技能檢定學、術科訓練與測試之分配。 九、辦理相關科教學參訪與研習活動。 十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※技士佐職掌內容確認: 一、協助辦理科務行政、管理學生實習場域等事宜。 二、實習機具、設備及材料之請購、會驗、保管等事宜。 三、實習材料之課程領用、使用登記、庫存清點及管理等事宜。 四、每學期期初與期末製作實習安全衛生檢核表、每月製作總材料消耗月報表等事宜。 五、實習機具、設備使用、維護、保養及自動檢查表之紀錄等事宜。 六、實習機具、設備之新增、盤點、故障送修與報廢財產報表登錄等事宜。 七、科工具室、材料室、辦公室及學生實習場域之各項環境清潔督導。 八、學生實習場域之鑰匙保管及借用。 九、協助各項檢定及競賽等相關行政業務。 十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![]() |